主题词:新能源汽车 准入

【新财经】新能源汽车准入有了“槛”

2009-08-11 中国建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出台的目的是好的,一是为了整顿国内相对混乱的局面,二是为企业的发展指引了方向,但实际效果可能事与愿违。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出台的目的是好的,一是为了整顿国内相对混乱的局面,二是为企业的发展指引了方向,但实际效果可能事与愿违。

  2009年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规则》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按技术水平细分为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并相应限定汽车生产企业的市场化销售范围,对车企准入也进行了限定。

  《规则》出台后,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表示,《规则》的出台很及时,为目前混乱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提供了理性指导;更多的人则对《规则》中所设标准的科学性以及相关规定的公平性提出质疑,认为《规则》实施后,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民营汽车企业的发展。

  规范市场还是打击热情

  新能源车被定义为汽车产业发展的下一个制高点,世界各国,从企业到政府都对新能源车的研发怀有巨大热情,并注入巨额资金。中国也不例外。国家对还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出台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规范,可见政府对这一未来产业的重视。

  上海通用汽车公司产品规划部一位负责人对《新财经》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目前还是一个新领域,各种技术处于混乱状态,政府有必要出来进行疏导。另外,有了《规则》也能帮助企业确定未来发展的大方向,避免盲目跟风造成资源浪费。至于《规则》的制定,他说,标准的拟定由政府主导是必要的,但必须要有科研单位和企业参加。

  这位人士还表示,《规则》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分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这样分类也是为消费者负责。“有些厂家天天拿新能源作为幌子向消费者兜售,把新能源产品包装成先进的样子,实际上技术很不成熟。这种划分就是下一个定义,告诉大家哪个技术尚处在起步阶段,哪个技术已经成熟,这对市场是一种规范。”

  行业专家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资深汽车产业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新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在国外是没有的。他认为,现时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处在发展的上升阶段,新技术层出不穷,今天定下来的划分标准,日后很可能就不适用了。再者,《规则》仅对几种技术作了规定和划分,那么,其他没有提及到的技术,应该如何界定、如何管理?

  “所谓三个阶段的划分标准,应该有具体的细则,不能含糊了事。这样做的结果,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容易制造混乱,产生新的问题。这样的划分,只是为了方便和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管理,但并不能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贾新光说。

  对于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说法,贾新光并不认同。他认为:现在的市场并不存在重复建设,也不是乱糟糟,而是百舸争流的状态。他指出,所谓重复建设应该是指研发生产旧的、落后的或是有污染性质的技术和产品,而新能源目前还在探索阶段,是一个尚未有定论的新事物。现在的市场状态,其实是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当初的号召进行探索的表现。面对这样的市场状况,政府应该明确提出汽车能源多元化,思考如何激发并引导企业的热情和力量将产业做好,而不是限制甚至打击企业的热情。

  政策的扶持力度与技术发展

  前景不匹配

  在《规则》中,工信部将新能源汽车划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其中,燃料电池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和二甲醚汽车被列入起步期;以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为动力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和纯电动汽车,属于发展期;使用铅酸蓄电池和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则列为成熟期。

  《规则》规定:起步期产品,只能小批量生产,且只能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示范运行,并对全部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只能在批准的区域销售使用,并至少对20%的 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可在全国销售使用。也就是说,在2010年12月31日前,装备锂电池的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将被限定销售和使用区域,而使用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可在全国销售和使用。

  在新《规则》下,镍氢电池的重要性超越锂电池,成为政府指导下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

  “新规则的出台,对采用镍氢电池的车企是重大利好,但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车企对锂电的研发积极性,不利于锂电池汽车在全国范围的普及与推广,并很有可能束缚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 中投顾问汽车分析师李胜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相关研究表明,在目前常用的三种车载电池中,铅酸电池由于严重污染环境,早已退出主流应用;镍氢电池虽然是目前的商用化主流,但是主要指标的实验室数据均低于锂电池,且理论上基本不存在提升空间;锂电池尽管性能优越,然而安全性尚不能得到保证,且应用成本高也阻碍了其商用。

  由此看来,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锂电池并没有得到《规则》的扶持。对此,前述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相关人士认为,政府有重点的支持是可理解的行为。他说:“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生产,政府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尤其是地方政府。但孩子多了,政府也就照顾不过来了。”

  据悉,目前全球99%的混合动力电池市场份额为镍氢电池,但包括丰田在内的国际主流汽车企业普遍认为,锂离子电池将逐步取代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将成为未来混合动力和电动车的主流技术路线。日本富士经济分析,镍氢电池的主流地位将可延续至2011年,在2011年之后,锂电池将逐渐侵蚀镍氢电池的市场份额。

  贾新光认为:《规则》看似鼓励了成熟的技术,那些使用铅酸蓄电池和镍氢电池动力的车企在欢呼,但研发新技术的企业却被打击、限制了,这就影响了新能源技术的继续探索和发展。“实际上,这对整个产业来说都不是好事。”

  车评人士钟师也认为,将准入产品人为地分为几个档次,补贴和销售待遇均不同,这是多方妥协的结果,也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设置了“壁垒”。“这将造成对先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鼓励力度不够,而一些国际车企已经掌握的技术将得到支持。事实上,新能源汽车是一个新领域的竞争,对先进性的鼓励尤为重要,政策应适当倾斜。”

  准入条件过高

  民企发展受限

  《规则》出台后,还有一个争论焦点,就是《规则》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不同待遇。

  据悉,目前国内企业研发的混合动力车型,如一汽奔腾混合动力、上汽荣威750混合动力、奇瑞A5混合动力和长安杰勋混合动力等,都是采用镍氢电池。而高举新能源汽车大旗的比亚迪,则主要采用铁锂电池,其搭载铁锂电池的F3DM双模电动车目前已经在深圳示范运行,并将在今年9月向深圳市民开售。

  “大型国有汽车集团在博弈过程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因此,他们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更容易被核定为成熟产品。而一些民营汽车生产企业所领先研发的锂离子车载电池技术,却未能被列为成熟期产品,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在博弈中处于弱势。”钟师说。

  细心研读《规则》,记者发现,按照《规则》所规定的申报方法,从知识产权到产品检测标准,以及严格至极的售后服务承诺,等等;目前能做到的,恐怕只有几大国有或合资汽车企业。对于欠缺政府资助的民营车企来说,要拿到“成熟期”的通行证,使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今年5月,贾新光在《解析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问题》一文中指出:国有企业、重点企业都有政策依赖症,而外资、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到政府扶持的政策资金,它们发展新能源汽车基本靠自己的投资。显然,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投入起步上,国企和民企并没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显然有失公允。

  如何才能真正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贾新光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进行自主探索,而不是简单地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新技术的探索和发展。不能对企业的研发热情泼冷水,更不能扼杀,对市场的管理要疏不能堵。其次,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尽快制定一个标准,而不是简单地仅仅给出一个概念,要把标准的细则定好,开放市场,只要符合标准的企业都能参与。最后,企业要主动积极探索新技术,改变过去“要我做”的想法,现在应该是“我要做”,不能被动地等待政府给钱扶持。“毕竟,掌握技术的主体是企业,参与竞争的也是企业,而非政府。”

  民营车企的声音

  比亚迪:等待细则

  高举新能源汽车大旗的比亚迪,主要采用铁锂电池。有人担忧,新规定的实施,是否意味着以新能源汽车闻名全球的比亚迪将被“双规”?其即将推出的F6DM和E6纯电动车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比亚迪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财经》采访时表示:《规则》的实施,对公司来说暂时没有特别影响。比亚迪将按照原定计划,在2009年底推出E6等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并于近期针对获批销售的14个城市进行巡展。下半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将转向主推个人市场。

  他透露,比亚迪已就今年底要推出的纯电动汽车E6向工信部提出申请目录公告,目前正在审批当中。至于未来的纯电动汽车到底能在哪些城市销售使用,一切都是未知数,比亚迪方面表示亦在焦急地等待结果。

  中上汽车:不会盲目跟着政策走

  中上汽车是一家民营企业,其自主研发的超级电容车已在烟台市的街道上运行了三年。根据《规则》,它的产品也被归入发展期。

  中上汽车董事长及总设计师谢安安向记者表示,《规则》的实施对中上汽影响不大。尽管超级电容器也被划分为发展期(见附表),意味着销售和使用地区也将受到限制,但谢安安表示:“作为技术型的汽车企业,我们不会像利益驱动型企业那样盲目地跟着政策走,今天政府鼓励镍氢电池,就去做镍氢电池,日后鼓励别的技术就又去跟风。”在他看来,要把新能源汽车做好,关键是要把精力放在做好技术研发和提高产品质量上,“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得到市场的认可。”

  谢安安认为,镍氢电池虽然是应用多年的技术,但无论安全性还是环保性,都不具有明显优势。他表示,《规则》的制定,应该广泛征求业界意见,更多地听听企业的声音。“到底现在各地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到哪一步了,应该进行全面的考察。国外又走到哪一步了,也应该有个了解。”

  对于三个阶段的划分标注,谢安安也表示了质疑:“这种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标准的制定不应靠主观臆断,要给出个具体依据。国家原来就有汽车技术检测中心,只要企业取得汽车生产许可,产品通过检测中心的认定,就应该能在市场上销售。”

  原文发布地址:http://business.sohu.com/20090810/n265848542.shtml(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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