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兴能源

【中国能源报】新兴能源产业战略地位正式确立 担起国民经济“支柱”

2010-10-27 中国建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10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10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这一比重将力争达到15%左右;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能源领域多产业得利好

  《决定》指出: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其中与能源行业直接相关的分别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能源领域的产业有两个,分别是与建设智能电网和超导电网密切相关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近日将风电、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的产能过剩列为目前我国工业结构调整面临两大突出难题之一。而此次新能源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单独提出,可见在新能源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比重较低的背景下,中央对发展新能源的鼓励态度没有改变。

  就能源产业的具体扶持政策,《决定》提出,将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包括完善新能源汽车的项目和产品准入标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标准等。此外,将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如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等。

  《决定》还强调要深化能源领域改革。这包括建立健全新能源、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机制和税制,实施新能源配额制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和电力体制改革等。

  上升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愿景地位

  据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占GDP的比重为3%,而按照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耀提出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般产值占GDP比重要达7%以上”的标准,我国目前的经济支柱行业以房地产、钢铁行业等为代表的第二产业为主。此次四个“支柱产业”,三个“先导产业”的提法,体现出中央调整产业结构的决心。

  据一位参与《决定》规划的专家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确定七大产业为中国的战略新兴产业,主要是从这些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可持续发展以及广泛的就业带动效益等方面考虑。这些产业有些在近期能发挥带动作用,有的则是在近期有较大发展或具有中长期战略意义的产业。该专家表示:“虽然目前这些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很小,但是行业的前瞻性和发展潜力不可小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长张安华对《中国能源报》记者提出预测,未来5年,七个新兴战略性产业将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其产业规模将可能达4万亿元左右,其发展速度远远超过GDP的发展速度,超过比例有望达到50%以上。“尤其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替代能源、节能汽车产业将会大幅增长。”他说。

  对此,陈耀认为,战略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虽然我国以常规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不变,但新能源作为战略新兴产业,比重会慢慢增加。“新兴产业初期都不会太壮大,但却是未来国际上占领制高点的关键,且在未来有市场基础,需求大。”陈耀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向《中国能源报》记者分析,依据《决定》估算,预计2015年七大新兴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贡献率将达到8%左右。由于近年来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一旦“十二五”期间某些产业获得爆炸性增长的机会,七大新兴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将会大增。

  如何突破瓶颈障碍

  国务院研究室副司长范必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实践中如何把这些产业发展起来,使它们带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推进可持续发展,还是一项新的课题。

  “目前我国发展新兴产业面临的瓶颈制约主要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高强度的资金投入缺乏体制机制保障、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体系不很完善、产品价格高市场接受程度低等。”张安华对记者说。

  根据目前我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决定》中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对此,专家强调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应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尽快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以保证产业的有序合理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能源科技在自主创新领域还比较薄弱、专业化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人才缺乏、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系统化和产业化水平低、能源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散乱差”等问题,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副院长肖云汉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战略新兴产业应以能源科技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创造的巨大市场空间和工程实践机会,为构建清洁、高效、经济、安全的能源供应利用体系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首先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尽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使其有良好的经济性,在市场上与传统产业具有同等竞争力。”范必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其次,要处理好国家投入与市场融资的关系。对于能够进入市场竞争的领域,应当主要靠市场融资。政府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应当注重创造良好的环境。”

  陈耀指出,目前新兴产业的战略地位已经确定,相关的门类和发展方向也已经确定,但需要出台具体规划,相关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也需要跟上。在初期战略新兴产业需要政府扶持,因为这些行业还比较弱小,市场发育速度慢,属于经济学中李斯特所说的“优质产业”,如不加以扶持和管理,容易造成企业的恶性竞争和行业的资源浪费。

  对我国“集中精力办大事”的这一社会体制,陈耀表示认同,认为政府的重点培育和扶持有利于产业的迅速成长。同时,他也对这种体制表示担忧,“国家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扶持必须谨慎,应主要集中在研发、环保、治污等市场失灵的环节,在生产环节和价格环节就不能扶持,否则就不利于企业主体之间的竞争。”

  原文发布地址:http://www.022net.com/2010/10-27/452523373114888.html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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