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钢铁

我国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标准会提高

2009-01-07 中国建材投资网
 

  1月5日,全程参与并且主要撰写该钢铁业规划主要内容的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李新创告诉记者,该规划将与整个国家的调整步调相契合,一方面顾及2005年出台的《钢铁产业政策》这一长期方向,另一方面针对当前复杂而严峻的行业形势兼顾各方,着眼三年时间,“主要解决当期问题,稳定和创造国内的市场,为政府建言,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淘汰落后的标准会提高,这是毫无疑问的。”李新创很坚决,这一点是此番规划较之于产业政策更严苛的地方。

  按照此前产业政策要求,国家发改委曾于2006年6月联合七部委发文要求调整钢铁工业结构,提出在2007年前重点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的落后能力;2010年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等其他落后装备能力的目标。

  “对于高炉准入的技术标准还是1000立方米以上,但是300立方米以下的淘汰标准将上升到400立方米以下,转炉和电炉的标准则由20吨提高到30吨,增加淘汰能力。”李新创透露称。如严格执行,全国将会有超过1亿吨的落后产能遭到淘汰。

  有业内专家对媒体记者解读这一标准的提升:“一般钢厂所设高炉,300立方米后就是450立方米,之所以提升到400立方米这一颇为尴尬的淘汰线,是因为450立方米的未到全部淘汰之时,而早前产业政策出台后,各地又多少都存在虚报现象,把200立方米报升至300立方米的钢厂为数颇多。”

  “对于中国钢铁业产业集中度、自主创新、铁矿资源保障以及市场承受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钢铁振兴规划方案都提出积极举措。”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新创告诉记者,“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我们参与钢铁振兴规划方案草拟已经有一个多月时间,该草案已经完成,但一直在修改。具体实施时间还要等国务院最终拍板。”

  李新创表示,该钢铁产业振兴规划是一个3年规划,它既解决眼前困难,也考虑到中长期产业规划问题。对于钢铁业的产能过剩。规划主要立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首先,提高淘汰标准。主要通过节能减排的手段,更多地使用法律手段,从制度上完善淘汰机制。其次,建立产能退出机制。要保证行业的和谐发展,不能简单地关闭。地方从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补贴。第三,强化问责制。政府不能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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