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小 建材商 发展 可获 资金 支持

中小建材商发展可获资金支持

2009-07-30 中国建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为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国内贸易信用险费用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参展、品牌培育等,近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材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条件再行拓展,融资困难也将有所缓解。

  为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国内贸易信用险费用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参展、品牌培育等,近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材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条件再行拓展,融资困难也将有所缓解。

  可贷款内容一览

  通知中显示,对2009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1%的补助,具体补助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根据业务规模、贷款期限、项目性质等情况分类确定。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按投保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的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参展费用,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参加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主要目的的贸易投资洽谈会和展览会,包括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商品内销采购洽谈会以及商务部引导支持的33个展会,按实际支付展位费的70%予以补助。

  展会补助申报程序说明

  对于商务部主办的展会,在展会结束后,由承办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展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安排初步意见,省级财政部门终审后会同同级商务部门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参展费补助资金申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对各地申报材料及时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财政部下达专项资金,各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当及时转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对于商务部引导支持的展会,由展会主办单位在展会结束后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参展合同、展位费支付凭证、参展期间成交情况以及展位图片等)进行初审后,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资金支持申请。财政部审核确认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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