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民间资本 环保产业 新活力

民间资本为环保产业注入新活力

2010-05-14 中国建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环保行业内的民营企业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风口,《意见》的提出正好为环保行业内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个转型与升级的机会,推动了整个环保产业的创新与转型。

文/中投顾问

  5月13日,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意见的出台将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环保行业,有利于环保行业的多元化发展。环保产业大多数是事业单位股权,有着垄断的自然属性,这样将会造成通过提升价格获取大规模利润的现象。吸收更多的民间资本有利于环保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营模式的拓展,将资本更好的利用于环保产业的开展。

  侯宇轩同时指出,长期以来环保行业门槛高,限制条件多,市场机制不健全,这些因素都阻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即便是进入行业内的资本,由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往往没有得到较好的利用。环保行业内的民营企业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风口,《意见》的提出正好为环保行业内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个转型与升级的机会,推动了整个环保产业的创新与转型。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中国500多家污水处理厂有3成民营,但民间资本运营程度较低。环保项目的运营中90%采用BOT的运营模式,外资在环保产业的投资也占据着主要地位,环保产业未来的发展将保持着15%到20%的速度,如此大的市场更需要民营资本充分发挥优势。

  中投顾问总监张砚霖指出,长期的融资困难、政策缺失、制度障碍、赋税较高严重影响了环保产业在循环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意见》的提出将会为民间资本的竞争创造更广阔的空间,民间资本的注入将会给整个环保产业带来新的活力。市场的进一步公平化也有助于形成良性的产业竞争,创造更完善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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