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成药 出口 形势严峻

【医药经济报】中成药出口寒流涌动形势严峻 将跨入最坏的时期

2010-06-23 中国建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港府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中医药条例》,关于中成药必须注册的条文赫然在列。据悉,届时在香港销售、进口未注册中成药即属违法,港府会于2010~2011年增设11个职位加强中成药监管。

   香港媒体日前报道,港府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中医药条例》,关于中成药必须注册的条文赫然在列。据悉,届时在香港销售、进口未注册中成药即属违法,港府会于2010~2011年增设11个职位加强中成药监管。

  无独有偶。由于《欧盟传统药品法》的过渡截止期尚不到1年,但中国目前没有一个中药产品在欧盟以传统草药身份注册,时势令中欧业界颇为焦虑。为此,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与荷兰海牙政府6月初在上海共同主办了“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就中医药议题激烈交锋。

        “目前形势非常严峻,尽管中药材、中成药出口短期尚未受到较大的影响,但在未来两三年内,好景能否持续疑云重重。”面对当前局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罗扬向记者表露出些许担忧。

  骨牌效应?

  尽管今年第一季度,我国中药产品进出口达8.7亿美元,同比增长33.5%;其中出口6.9亿美元,同比增长40%,但面对高增长成绩,业内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反而更多的是对中药产品出海的忧虑。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底,香港特区政府共收到16540宗中成药注册申请,其中14100宗同时申请过渡性注册,中药组已完成审理所有过渡性注册的申请,然4610宗注册申请失败,占总申请的27.87%。

  罗扬分析说,香港实施《中医药条例》后,在执行上会更加严格。显然,这会给很多中小型中药企业带来剧烈阵痛。不过,好在内地的一些大企业多与香港厂商合作通过正规渠道注册,整体而言,短期影响尚不明显。

  从以上几点来看,严格的注册法规已经是一种政策性壁垒的充分表现。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记者在采访发现,一个严峻的事实正摆在行业面前:主要中药出口市场的入市门槛渐涨且形成合围之势,但企业却尚无良策可施。

  对此,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凡礼认为,未来几年我国中成药出口将会遭受到致命打击。

  郭凡礼分析说,香港市场是内地中成药出口最大的地区,出口比例占全国中成药出口的41%,对我国中成药出口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除了香港本身的消费需求旺盛外,部分香港客商在美欧等国设有分公司,香港已成为中成药以及中药材对全球出口的中转站。而日本政府正在着手准备将中药排除于公共医疗保险的适用对象之外,若正式实施,则意味着自1976年以来一直作为医保药品的中药在日本可能成为自费药,个人购药成本将提高10倍。再加上《欧盟传统药品法》也即将过渡期满。“毫不夸张地说,中成药出口即将跨入最坏的时期。”

  谈及此,广州某中药进出口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了当前我国中成药出口的处境。该负责人表示,上述地区几乎可以延伸到我国中成药出口的主要市场,连线起来形成一种“弧形攻势”。“而且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注册更艰难。”

  上述人士担忧的是,有关国家和地区进一步严格中医药的管理办法是否会引起骨牌效应。

  从长计议

  采访中,上述人士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中成药产品出口海外的担忧。

  如果《欧盟传统药品法》按期执行,将会给中医药在欧洲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罗扬告诉记者,中国一直没有中药品种在欧盟成功注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方面欧盟法令对中药注册提出需要满足至少30年的用药历史,并且包括在欧盟使用15年的历史,中国企业提供不了有关证明;另一方面,国外消费者对中医药缺乏全面的了解,不认可。

  “证明用药史是目前我国中药出口的最大障碍。因此,政府部门连同我们协会正在和欧盟有关方面沟通,希望能延长过渡期。”罗扬说。

  不过,亚洲市场毕竟是我国中药出口的主战场,如果欧盟坚持执行新法规,亚洲市场二次分销的作用就会被强调。罗扬认为:“目前速效的办法还没有,企业只能从长计议,加大与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研究院、高校合作进行中药疗效对比研究,让疗效说话,进一步实施以医带药,通过培养国外留学生,实现文化认同。”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忠良表示:“国内企业应该进一步提高集中度,苦练内功,加强科研抱团走出去。当然,这些策略并非一日之功。”  

       原文发布地址:http://health.sohu.com/20100623/n273020706.shtml (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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